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是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的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改变了目前自学考试“一考定终身”的终结性考试方尸采取“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尸对考生参加面授教学活动和网络学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最后和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加权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终成绩。 具体来讲,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的成绩包括过程性评价成绩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成绩构成为:课程学习占25%、阶段测评占30%、综合测评占30%、学习表现占15%。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学习的考生在学习结束后,可取得过程性评价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即课程最终成绩 = 过程性评价成绩×30% + 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二、评价标准说明
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学习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过程性评价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经省考办审核通过以后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即课程最终成绩 = 过程性评价成绩×30% + 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过程性评价内容由网上课程学习、阶段测评、综合测评、学习表现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的比例为:课程学习占25%,阶段测评占30%,综合测评占30%,学习表现占15%,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